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百官街道社区工作者7名,主要从事社区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本区常住户籍。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百官街道办事处四楼423办公室(还珠路2号)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82218809。 3、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具体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再定。 1、笔试: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则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无笔试,则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与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遗。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百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招聘报名表
百官街道办事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百官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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