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虞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虞政发〔2011〕15号),进一步鼓励虞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切实做好2014年度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各项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度各项补助申报办法仍参照《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虞人社〔2011〕67号)。 2、申报时间:2014年11月30日前。 3、申报地址: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三楼302(半山路27号 上虞区教师进修学校内),联系电话:81227207。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 补助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人才办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印发 ![]() |